欢迎进入广东伟烨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网站!

0769-81108652

建筑垃圾设施可以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用吗
您的位置:主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资讯 >

建筑垃圾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允许共用。

(1)垃圾的特点决定了两种垃圾不同的处理设施。

建筑垃圾硬、重、干、容易产生粉尘污染;生活垃圾软、轻、湿、不容易产生粉尘污染。

(2)建筑垃圾的运输主要敞篷载重车加防尘棚;生活垃圾的运输一般用罐装封闭车。

(3)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掩埋,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有焚烧、发酵等多种。

现在中国城市中的垃圾分类箱不包括建筑垃圾,建筑垃圾应向环卫部门申请专门的车辆外运。

企业地址: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良边协和路16号